中新网重庆8月20日电 (记者 钟旖)高温天气下,户外劳动者备受“烤”验,他们的权益如何保障?记者20日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,该局近期发布《关于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,要求全市各区县(自治县)人社部门采取有效措施,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全力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
  通知要求,各区县(自治县)人力社保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根据不同气温,合理安排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。比如日最高气温达到40℃以上时,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;日最高气温达到37℃以上、40℃以下时,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,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,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等。

  通知指出,要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对高温作业岗位人员的关心关爱,在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设施,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、防暑降温物品药品等,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。

  通知要求,指导用人单位严格落实高温津贴发放规定,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,发放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,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、防暑降温用品等实物或各类有价证券代替;引导用人单位综合考虑高温天气作业等特殊劳动消耗因素,在工资分配中向一线、艰苦室外岗位劳动者倾斜。